关联企业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同一个集团内在股权上火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
3.主要投资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或真实贸易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经对贴现资料审核或从其他途径确认的关联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须对其贸易背景严格审查,重点关注,以防止关联企业通过同一法人相互开票,再以贴现形式套取银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