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银行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贴现手续,并由买方和卖方根据与银行签定的三方协议约定比例,共同承担贴现利息的一种票据贴现业务。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产品特点
(1) 利息由买卖双方协议承担,卖方可提前获得现金货款;
(2) 市场营销对象针对客户采购业务。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产品优势
(1) 现金采购,约期支付;
(2) 操作简便,随用随开,减少闲置资金;
(3) 贴现利息支付自由协商承担,支付方式灵活。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适用企业
(1) 长期稳定供应商;
(2) 采购集中,结算金额大;
(3) 有一定负债率,降低融资成本要求迫切。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申办业务所需资料
(1) 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正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复印件、经过年检的贷款证及复印件(本条要求仅限首次在我行办理贴现业务的企业客户);
(2) 加盖有贴现申请企业公章的贴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三、四)及协议书;
(3) 贴现申请企业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4) 加盖有贴现申请企业在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凭证;
(5) 经贴现申请企业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若是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行应为银行所规定的银行);
(6) 贴现企业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其他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具备真实贸易背景的相关书面资料;
(7) 若为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还需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的授信批复文件和授信合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全额交存保证金的,需提供银行的保证金存款证明);
(8)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甲方向丙方申请承兑汇票贴现并于 年 月 日向丙方提交书面《贴现申请书》,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愿遵照执行:
第一条:贴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内容:
汇票号码:
汇票金额:
出票人:
承兑人:
出票日期:
到期日期:
第二条: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到商业汇票到期之日止,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三条: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中甲方应承但的利息计算。
第四条:贴现率为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协议项下贴现利率不作调整。
第五条:贴现利息(大写):
第六条:如承兑人在异地,贴现期限、贴现利息的计算均应另加三天的划款日期。
第七条:利息承担。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按以下比例分别承担贴现利息:甲方承担贴现利息的 %,乙方承担贴现利息的 %,即甲方承担 元,乙方承担 元。
第八条:甲方陈述并保证:
1.向丙方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向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商品发运单以及其他材料是真实的。
2.甲方取得前款所述的商业汇票是合法的,并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作基础。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申请贴现时应向丙方提交经其背书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甲方与乙方之间与该商业汇票有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商品发运单据,并根据丙方要求提交甲方企业设立情况、资信、财务状况等资料。
2.贴现时甲方应真实有效的完成票据转让的背书行为,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3.甲方应保证所申请贴现得商业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和其前手背书的真实性。
第十条:乙方陈述并保证:
1.乙方与甲方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行为。
2.乙方保证其交与甲方的商业汇票有效合法。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丙方要求向丙方提供企业的设立情况、资信证明、财产状况等资料。
2.乙方应在丙方开立企业账户并存入 元保证金;
3.乙方授权丙方将其承担的贴现利息份额直接借记其在丙方的结算账户。
第十二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应及时将实付贴现金额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商业汇票贴现后到汇票到期前如遇承兑人宣告破产或被责令终止业务或在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包括全部或部分),丙方对甲方行使追索权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下列金额及其费用: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票面金额;
(2)汇票票面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每天万分之 计算利息;
(3)丙方行使追索权时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通讯费及律师费等费用;
(4)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3、丙方向甲方追索票款时,可从甲方在丙方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收取。
第十三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在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计算贴现利息及实付贴现金额的贴现凭证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