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的程序包括两个基本方面:持票人的提示承兑和付款人的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决定承兑的,应当按照《票据法》规定的记载事项和记载方式在汇票上作成承兑。《票据法》规定承兑必须记载的事项有:“承兑”字样、承兑人签章、承兑日期。前两项为绝对应记载事项,欠缺记载的,承兑无效。承兑日期为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承兑仍然有效。承兑记载的位置应在汇票的正面,不得记载在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具有信用货币性质,经过商业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更具有这一特性,中国人民银行从奉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业务运作出发,对承兑业务作了严格规定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