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托金融 | 承兑汇票
  • 票据状态查询|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客服热线:022-81982900

  • 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票据新闻
  • 业务范围
    承兑汇票贴现
  • 招聘信息
  • 业务申办
  • 承兑汇票
    承兑基本知识
    票据常见问题
    承兑文档
    新手攻略
  • 联系我们
承兑汇票

承兑基本知识
票据常见问题
承兑文档
新手攻略

联系方式

天津众托金融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万科民和巷
电话:022-81982900
手机:15620077030
E-mail:15620077030@163.com
网站:www.cea.cc

当前位置:首页 > 承兑汇票> 新手攻略
新手攻略

票据保证无效原因

就票据保证的成立来看,能够导致票据保证行为无效的因素,一般说来可能有以下三个:

一、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亦即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并非票据债务人,例如被保证人为票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未为承兑的汇票付款人、委托取款背书的背书人或者设定质权背书的背书人,在此种情况下,由于被保证的票据债务本身并不存在,票据保证也就毫无意义,因而,票据保证也无效。

二、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例如,在出票、背书或者承兑时,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或者记载不得记载事项,而使相应的票据行为无效,那么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票据保证,当然也就归于无效。

三、票据保证行为自身在形式上不完备,例如,仅记载保证人名称及住所,而保证人签章欠缺,当然不能发生票据保证的效力。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7/21 9:25:06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关系  下一条:汇票空白背书经补记后有效

相关文章

  • 票据代理贴现的票据基础关系
  • 公司企业是怎么“妙用”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的
  • 关联企业的表现特征及要对关联企业申请贴现予以重点关注的原因
  •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 可以辅助判定票据真实贸易背景的手段
  • 中期票据的票据优势和利率区间
  • 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特例的判定即可以认定存在真实贸易背景
  • 关于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问题
  • 核实增值税发票真伪的方法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融资说明
首页|关于我们|新闻中心|业务范围|招聘信息|业务申办|承兑汇票|联系我们

津ICP备16001040号        技术支持:大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