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二)、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
(三)、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四)、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五)、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六)、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时,除按规定审查收款人应审查6大事项外,还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银行汇票是否记载实际结算金额,有无更改,其金额是否超过出票金额;
(二)、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
(三)、背书人为个人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