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托金融 | 承兑汇票
  • 票据状态查询|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客服热线:022-81982900

  • 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票据新闻
  • 业务范围
    承兑汇票贴现
  • 招聘信息
  • 业务申办
  • 承兑汇票
    承兑基本知识
    票据常见问题
    承兑文档
    新手攻略
  • 联系我们
承兑汇票

承兑基本知识
票据常见问题
承兑文档
新手攻略

联系方式

天津众托金融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万科民和巷
电话:022-81982900
手机:15620077030
E-mail:15620077030@163.com
网站:www.cea.cc

当前位置:首页 > 承兑汇票> 新手攻略
新手攻略

区分空白票据与不完全票据

    从票据形式上看,空白票据与不完全票据非常相似甚至相同,但是,不完全票据应属无效票据,空白票据则是在填充完备后视同出票时就已记载完全的有效票据。
 
    一、是否附有填充权
 
    空白票据附有空白填充的授权,后手人可依填充权而使空白票据成为完全票据;不完全票据则是出票人已完成出票行为,没有附加填充授权的票据。

    二、不记载完全的意图不同
 
    空白票据发行时的不记载完全,是出票人的故意行为,但其意图仍在于发行有效票据;不完全票据出票时未记载完全,是出票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其导致了所发行的票据无效。

    三、是否违反要式证券的特点
 
    从最终意义上讲,空白票据并没有违反票据法关于票据形式要件的要求,也没有改变票据作为要式证券的特性;而不完全票据没有附空白填充权,一旦发行,即违反了票据形式要件的要求和作为要式证券的特性,应为无效的票据。

    四、填充空白行为的性质
 
    空白票据中收款人及其后手人依填充权填充空白的行为为合法行为;不完全票据没有附有填充空白权,后手人为使票据要件齐备而填充空白时,应属一种票据变造行为。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7/21 9:25:06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贴现利息  下一条:票据丢失怎样解决

相关文章

  • 票据代理贴现的票据基础关系
  • 公司企业是怎么“妙用”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的
  • 关联企业的表现特征及要对关联企业申请贴现予以重点关注的原因
  •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 可以辅助判定票据真实贸易背景的手段
  • 中期票据的票据优势和利率区间
  • 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特例的判定即可以认定存在真实贸易背景
  • 关于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问题
  • 核实增值税发票真伪的方法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融资说明
首页|关于我们|新闻中心|业务范围|招聘信息|业务申办|承兑汇票|联系我们

津ICP备16001040号        技术支持:大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