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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攻略

银行光票托收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业务定义

    凡不是以受理行为付款行的外汇支票、本票、汇票(不跟单)、旅行支票、存单、存折等有价凭证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办理托收:

    1、 票据抬头人及收款人必须一致。我行不受理收款人为个人且已背书转让的票据托收业务。

    2、 客户要求我行办理各种票据、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的托收及咨询业务,一律凭正本办理,持影印件要求咨询、确认的,我行不予办理。

    3、 未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表”的其它各国货币票据一般不予受理。虽已列入“外汇牌价表”,但无法辨别真伪,不能立即收兑的外钞可以办理托收。

    4、 对于用于“投资”、“贷款”或“抵押”等目的的大额票据,应先查询并核实真伪后再办理托收。

    二、不予受理的光票托收

    1、 非自由兑换货币的票据;

    2、 表面注明流通地区限制的票据;

    3、 持各种票据、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的影印件办理托收及咨询业务;

    4、 陌生的、异常的大额票据、出票行资信有疑问的票据、资信有疑问的客户委托的票据。

    5、 伪冒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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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7/21 9:25:06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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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问题
  • 核实增值税发票真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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