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曝假冒持票人恶意在法院进行公示催告的案件新闻引起了司法机关的重视,新闻主要叙述了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结一起票据无效纠纷案件,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公示催告申请,维护了票据权利人的权益。该案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纷纷谴责案件中申请人的恶意挂失行为。不过,也正如网友所说的“林子大了,啥鸟都有”,犯罪分子无孔不入,我们能做的就是更加小心谨慎,多了解一些公示催告的法律程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银行承兑汇票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票据的流转过程中,如果出现被盗、遗失、灭失的情况,票据的持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值得注意的是,公示催告案件的受理法院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还需提供担保,进行保全。而在公示催告期间,持票人应主动出示其所持有的票据,主张自己对该张票据具有的合法权利。 如果出现诸如上述案件中申请人恶意挂失票据的情况,权利申报人认为该恶意挂失行为给自己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权利,法院也应予以受理。对于该类恶意挂失行为,法院是可以进行罚款处罚的,而且罚款金额也很高。此外,票据的“无因性”使得法院在办理票据纠纷案件中程序的简化。法院只进行程序的审理,一般不需要开庭审理。 山东威海李春萍律师认为,为使得票据的正常流通,保证交易程序的稳定发展,大家都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可能诚实、守信地履行自己的票据权利义务。否则,由于某个人的恶意行为,将会对一系列善意、合法票据持有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给法院带来诉累,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更是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